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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资讯:严查价格违法行为 全力保障医药物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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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讯(记者 王正喜)自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优化调整后,退热、止咳等药品需求量增大,为切实加强药品价格监管,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连日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检查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到各医药用品经营单位开展药品价格检查。检查组重点了解连花清瘟、布洛芬缓释胶囊、对乙酰氨基酚、金花清感颗粒等药品供应及销售情况,要求医药销售企业加快拓展药品供货渠道,全面做好医药物资正常供应。

在检查过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药店发放《关于严格执行价格政策的提醒函》,要求各医药销售企业、药店、平台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和防疫物资的销售价格,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销售的医疗药品及防疫物资要标示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信息,切实做到标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执法人员还把国家推荐指引的药品清单打印出来,让药店工作人员张贴在醒目处,提醒消费者不要囤积药品,可替代性药物品种很多,没有必要抢购。

为进一步加强防疫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及时发布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全面加强“四类”药品和防疫物资价格监管,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检查各类零售药店873家,办理涉疫情防控价格投诉举报9件。12月15至20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三批对涉嫌哄抬价格案、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案、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等9个典型案例进行公布,希望有关主体和经营者以此为戒。

12月17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药用品保供稳价工作的通告》,要求药品零售企业要坚持大局为重、民生为本,加大供应力度,保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停业歇业,不得囤货惜售。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借疫情之机大幅提高医药用品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要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不得销售假药,不得销售过期失效等不合格药品。要诚信经营,不得实施虚假宣传、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捆绑销售。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应引导群众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购药配药,不抢药、囤药,为群众提供多样化药物选择方案建议。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通过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反映问题。对销售假药、过期失效药,带头涨价、串通涨价、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和药品监管部门将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紧盯各渠道收集到的案件线索,对经核实的“四类药品”价格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立案查处,保障群众购药需求,维护药品市场的平稳、有序运行。

标签: 价格违法行为 明码标价 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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