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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日内瓦分会场10日举办“《湿地公约》履约30周年——中国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成就”主题边会。中国履约30年来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系统治理、科学利用,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湿地保护格局,与会人士纷纷称赞中国履约30年的成效惠及全球。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是生物多样性富集的生态系统和人类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中国作为世界湿地大国和《湿地公约》缔约方,采取有效政策和措施保护修复湿地,以全球4%的湿地,满足了世界1/5人口对湿地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种需求,为全球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作出了重要贡献。从湿地保护融入城市发展的典范——武汉东湖与青山江滩,到维系青藏高原生态屏障的“中华水塔”三江源,再到候鸟迁徙的平安家园鄱阳湖……湿地之美,成为美丽中国的一张张名片。
中国是全球湿地保护“引领者”。《湿地公约》是致力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政府间协定,目前缔约方已发展到172个。中国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积极履行公约义务。3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湿地生态状况持续改善,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特别是近10年来,中国秉持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加大保护力度,湿地保护成效明显,湿地生态状况得到持续改善。国家林草局最新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至今,中国新增和修复湿地80余万公顷,目前拥有国际重要湿地64处、国家重要湿地29处、省级重要湿地1021处。“中国的情况令人振奋。”《湿地公约》秘书长穆松达·蒙巴在瑞士格朗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当其他缔约方看到这种引领作用时就会明白,湿地保护有利应对气候变化,也有利生物多样性保护。
中国是全球湿地保护“贡献者”。近年来,中国全方位、多视角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每年举办世界湿地日中国主场宣传活动,结合爱鸟周等举办丰富多彩的湿地宣传教育活动,并推出《中国湿地》等科普图书,定期举办长江、黄河、沿海湿地保护网络年会,加强网络成员合作与交流,建立全流域共同保护与治理机制。“珍爱湿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已成为全民共识。与此同时,中国深度参与《湿地公约》事务和国际规则制定,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和交流。中国提出的“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决议草案获得《湿地公约》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通过,中国13个城市荣获全球国际湿地城市称号,2019年成功申办《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组织实施了全球环境基金等双边、多边国际合作项目。中国湿地履约不断深化,为全球生态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湿地资源是我国自然资源的精华,是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础。湿地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蓄洪水、调节气候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对于维护生物多样性、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加强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更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湿地保护是其中的重要方面。前不久,我国发布《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提出到2025年,全国湿地保有量总体稳定,湿地保护率达到55%,新增国际重要湿地20处、国家重要湿地50处。到2030年,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初步建立,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明显改善,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使我国成为全球湿地保护修复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迈上新征程,更多湿地将得到进一步保护,更加充分展现新时代中国人与自然和谐之美。(李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