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使用医保报销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医院就医时会直接通过医保的统筹账户报销,经医保报销后的余额个人可以使用医保卡内资金或者个人资金支付。那么现在门诊的看病费用可不可以用医保报销呢?
门诊可以用医保报销吗?
可以。根据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制度要求,目前普通门诊已经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报销额度至少在50%。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如果到本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便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缴纳门诊医疗费用时支付个人部分即可。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通过统筹基金报销职工符合要求的普通门诊费用;另一方面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费用及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保障。就职工医保而言,实施门诊共济制度后,会发生以下变化:
【1】 医疗门诊共济制度的执行后,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在之前,单位缴纳的医保,一部分纳入统筹基金,一部分存入职工的个人医保账户。
【2】 医疗门诊共济制度的执行后,普通门诊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额度至少50%,报销比例以各省市规定为准。如北京、上海,支付比例从70%起步的。
【3】 家人可以使用职工医保共济账户内资金支付个人医疗费用以及相关的参保费用。
总之,门诊费用是可以使用医保报销的,一方面,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使用个人医保账户内资金支付个人负担部分,也可以通过医保统筹账户报销;另一方面对于新农合和居民医保参保人来说,在定点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可以享受医保统筹待遇,也可以使用家中父母、子女或者配偶职工医保共济账户内资金报销。
门诊自费后怎么报销?
1、自费后报销流程如下:
(1)先垫付医药费后拿票据再报销;
(2)拿票据再报销或去医院直接和社保结算;
(3)转诊转院结算,医疗终结后,有参保人员或其他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门诊报销携带资料有: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三级或二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