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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打出反诈“组合拳” 捂紧百姓“钱袋子”

本报记者 郑玉倩 通讯员 吴迪


(相关资料图)

“十分及时,十分必要,十分重要……”在徐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作出《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防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大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打击治理力度,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对于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徐州、法治徐州,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持续多发高发态势,立案数、案损数大幅度上升,这其中不包括各种类型不报案、未到标准不立案的情形,电信网络诈骗已经成为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突出犯罪。特别是近期,通过AI换脸拟声的电信网络诈骗层出不穷,令人防不胜防,一些群众的看病钱、养老钱、上学钱都被诈骗分子席卷一空。

为什么公安机关“全警反诈”打击力度这么大,电诈多发高发的态势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为什么通信、金融等部门行业管理这么严,“两卡”犯罪依然如此猖獗?

为什么电诈造成损失这么多,破案追赃挽损却不能令人满意?

为什么宣传覆盖面这么广,受骗群众反而越来越多?

为了进一步助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日,徐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全市公安机关预防、打击隐性犯罪和新型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结合徐州实际,在全省率先作出了关于加强预防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决定。

《决定》围绕“如何为反诈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如何对惩治电诈进行有效治理”“如何更好地守护群众幸福安宁”,按照“整治‘两卡’、严控‘两口’、制度堵漏、技术反制、打点断线”的20字工作思路,紧扣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等关键环节,从“宣”“防”“打”“管”四个方面提出了47条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防范举措,既总结了一些实战经验,也“创设”了很多管用办法,充分体现了有效宣防、有招治理、有力打击、有利贯彻的“四有”特点。

精准宣防

及时辨别电诈话术

犯罪分子通常利用受害人趋利避害、轻信麻痹的心理,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欺骗性强、识别困难。群众在接听诈骗电话的初始阶段并不能有效识别诈骗套路,随着双方的深入交流,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圈套。

对此,《决定》提出要提高反诈宣传的针对性、精准性、有效性,明确公安机关应当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通管、网信等部门,根据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类型、手段、对象、时段等特点,探寻犯罪规律特征,及时揭露电诈话术和最新手段,制定实施对应防范措施,指导全社会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识别、防范电诈的能力。

从立案情况看,老年人、妇女、企业会计、在校学生等更容易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潜在受害者。针对这一特点,《决定》要求教育、民政、妇联、工商联、共青团等部门,围绕易受欺骗、诱导的老年人、妇女、青少年、财务人员等重点群体,精准开展警示教育,使群众在接收电信网络诈骗信息初始阶段就能识别圈套,不再上当。

《决定》还提出开展“无诈彭城”创建活动,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关注微博、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等防诈载体,引导无境外通讯需要的居民主动关闭境外短信和通话接收功能,提升社会防范意识,营造全民防诈的浓厚氛围。

严控“两卡”

全力压缩犯罪空间

由于电信业务经营者、商业银行之间用户数据互相保密,形成信息壁垒,不能第一时间全面了解群众电话卡、银行卡“两卡”信息,这就容易让犯罪分子抓住漏洞、有机可乘。

围绕这一重点,《决定》提出电信业务经营者、商业银行应当依规严格审核,会同相关部门对各自数据进行整合归集,在确保隐私数据可用不可见的前提下,建设“智卡通”平台,用于开卡服务及核查两“卡”,配合使用支付宝“一证通查”“云闪付APP”等功能途径,及时查询掌握申请办卡人名下电话卡、银行卡数量,从而既能满足群众办卡需求,又能有效防范以犯罪为目的的办卡行为。

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决定》针对“两卡”办理及交易过程中常见的可疑行为,总结梳理5张清单,详细列举49种重点关注情形,明确提出27条具体处置措施,为从业人员快速识别、果断处置涉诈账户和可疑交易提供了“操作指南”。

诈骗犯罪的明显特征是“自愿交出”。在实际工作中,有许多群众身处骗局,却浑然不知,他们认为自己具有防范意识,不会上当受骗,反而觉得劝阻的警察挡了他们的“发财路”。那么,当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对疑似受害人预警劝阻无效时,应该怎么办?为此,《决定》首创了紧急联系人制度,建立了资金预警信息紧急处置机制,遇到可疑情况,工作人员可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发动受害人的近亲属协助劝阻,并对银行账户进行管控,及时止付资金、挽回损失。

打点断线

强化公安线下打击

随着我国对电信网络诈骗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不法分子在境外的窝点迅速扩张,主犯团伙往往转移到境外。但是,支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卡商卡头“卡奴”和通信设备尚在境内,涉案从犯多在当地。

抓住这一关键点,《决定》要求公安机关承担起“主打”职责,充实反诈力量,保持高压态势,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技术手段,加大对非法可疑通信设备、“黑广播”、“伪基站”、“黑灰产”、“地推”促销活动等线下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围绕卡头、卡贩、金主重点打掉境内支撑窝点、摧毁境内犯罪通道,通过“打点断线”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土壤。

对于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决定》强调公安机关应当进行深度分析研判,通过与关联案件串并案侦查,增强打击效能。同时还要紧盯在境外的涉诈人员,积极开展劝返工作,适时组织警力出境打击。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一家一部门能够完成的,这就需要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打击合力。《决定》以条目形式,列出了十余家职能部门、单位在协助破案、打击犯罪方面的工作职责、任务,从而使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开展打击治理工作时责任更清晰、底气更充足、依据更充分。

奖惩分明

确保决定执行有力

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同样,决定的力量在于执行。

《决定》提出,政府应当加强对反诈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强化保障,建立协同联动、衔接紧密、运转高效的综合治理体系。

约束与激励并重,才能真正调动反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决定》建立政府、见义勇为基金会、商业银行和电信业务经营者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奖惩机制,对反诈有功人员进行奖励激励,对失职渎职的予以惩戒整治,让大家既有动力,也有戒力。比如,见义勇为基金会可以对有效识别拦截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提供有效破案线索等人员进行不低于5000元的现金奖励。

同时,《决定》还专门针对“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受到投诉举报的”情形作了免责制度设计,彻底消除工作人员开展预防打击工作的思想顾虑。

此外,《决定》明确,监察机关应对履职不力进行严肃问责,检察机关对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适时可提起公益诉讼,各级人大则要通过多种方式监督支持反诈工作。

为了更好地保障各项措施落地见效,7月20日,徐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决定》交办会,对预防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动,进一步动员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思想,强化举措,压实责任,确保高质量、高效率落实《决定》,广泛凝聚起全社会力量,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钱袋子”。

编辑:鲍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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