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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延期审理计入审理期限吗?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延长后可以是十二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延期审理计入审理期限吗

1、不能。因法定事由或者特殊情况无法准时参加开庭审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期限不计算在诉讼审理期限之内。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有以下情形,不计入审理期限:

(1)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2)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3)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4)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

(5)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6)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7)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8)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9)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10)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11)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12)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标签: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 延期审理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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