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末,我国将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意见明确,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提升城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加强车网互动等新技术研发应用,加强充电设施运维和网络服务,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意见强调,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加快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有效覆盖,力争到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
意见指出,结合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补齐县城、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