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24日《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政策)正式印发以来,全国范围内,落实“双减”工作要求的步伐正在不断迈进中,校内、校外教育生态迎来巨大变化与革新。在此背景之下,提出已久的“教师轮岗制”再度进入讨论视野。专家认为,对于作为提升校内服务质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举措之一的“教师轮岗制”,发挥实效还需建立健全激励保障长效机制。
多地推行“教师轮岗制”
近日,“双减”工作推进试点城市之一的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执行“双减”政策的具体措施。其中一条引人注目:暑假期间,北京很多优秀校长、骨干教师、特级教师等进行了区域内的合理流动。新学期开始之后,学生们不论在哪个学校,都有机会见到更多优秀的老师,享受到更优质的课程和教育服务。
此举是北京落实“双减”工作要求,促进校内服务提质增效的举措之一,通过干部教师跨校、跨学区流动的“教师轮岗制”来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从而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无独有偶,7月30日,深圳公布《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教育方面也明确提出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健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同样,今年1月,上海也决定在奉贤、松江和浦东三个区试点推行“教师轮岗制”,要求新聘特级校长、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不低于20%左右的人员流动到乡村学校或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实验学校支教三年,并且每位教师10年内须有规定的流动记录。
助力“双减”政策落实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王鹏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课外培训热、择校热等现象的根源还是在于基础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因此从这个角度出发,通过干部教师轮岗来平衡和提升各学校的教育资源与水平,可以起到减少家长焦虑和课外补习需求的作用。
“为什么家长对校外培训的需求这么大,很大程度上是认为光靠校内教育无法应对升学压力,特别是孩子在一般学校或薄弱学校就读的家长。如果能够保证各个学校间的师资水平和教育质量基本均衡,家长们的焦虑和培训需求会大为降低。”一位从业五年的校外培训老师对记者说道。
实际上,教师轮岗制度在我国并非一个新生事物。早在2014年8月,教育部等三部门就发布《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规定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已经出台专门的政策文件,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已初步实现。
发挥实效还需长效机制
不过,相对于教师轮岗制度在各地的制度化落地,从现实中依旧热度不减的择校现象中可以看出,被“寄予众望”的教师轮岗制度的实际效果还有待提高。
有学者在研究中指明,教师轮岗制度作为一项国家政策,本身具备一定的刚性特质,即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硬性规定中小学校长、教师参与岗位流动的年限和程序。但是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又具有随意性,某些轮岗政策的推行流于形式,甚至有一些优质学校为了维护利益,只是将一些能力一般的教师派出轮岗以保障本校的教育实力,无法实现“教师轮岗制”的目的。
除此之外,教师轮岗也面临一些现实困难,例如因流动到薄弱学校对教师自身业务评估评价带来的影响,以及通勤、住房等问题,致使优秀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的意愿受到影响。
对此,山东省泰山教育创新研究院院长王清林建议,要建立健全针对教师轮岗的激励保障长效机制。一方面建立有利于薄弱学校教师的评价体系,如教师在参加职称评审、工资待遇、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薄弱学校工作经历作为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在交通补贴、周转房安排等方面给予薄弱学校教师以倾斜,提高教师流动的积极性,从而有效促进教师轮岗制度的落实和发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