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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贷款买车 这几点千要注意!

如今,汽车已经成为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中重要的消费品,贷款买车的消费方式也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接受。可是,一些不良经销商便利用隐瞒关键信息等手段,让消费者陷入各种消费陷阱。为此,市消协提醒消费者:谨防贷款购车交易陷阱。

指定贷款公司

经销商以各种优惠手段或降价行为为诱饵,将其与金融公司之间的正常合作机制,作为销售车辆的前提,要求消费者选择其指定的贷款公司或合作银行进行贷款购车来从中牟利。并在未提供实质性服务的情况下,向消费者收取贷款手续费等名目的费用。

巧立各种名目多收费

许多消费者在贷款购车时并不完全清楚整个手续和流程,基本上都是由经销商工作人员代为办理。因此,许多经销商在制定相关合同时,设制了更有利于自身的条款,消费者在不明晰合同实质内容的情况下便签了字,给自身带来了隐患。主要表现:合同签订后,消费者并未留存贷款合同,而贷款公司将车开走或扣留时才被告知有违约行为,却不清楚是因为什么违约;消费者还完贷款办理解押时,被收取材料保管费,若不交纳则不给机动车登记证书(绿本),而这个费用在之前并不曾被告知。

口头承诺 巧取豪夺

在购车时,经销商口头承诺消费者只需要签订委托协议并交纳购车定金即可代办相关贷款事宜。而实际中,往往是消费者按经销商要求交纳购车定金后,却被银行或者贷款公司告知个人征信不符合贷款条件,导致无法发放贷款,当消费者不再购买所定购的车辆时,经销商却拒绝退还定金。

暗藏玄机的“零利率”

许多经销商打出“零利率”的招牌吸引消费者,可实际上,免息车贷并不等于免去手续费,利息虽然免了,却增加了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服务费或手续费,“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告诫消费者贷款购车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仔细甄别。

强制保险

消费者在购车时,经销商会要求消费者在店内购买其指定保险公司的车辆保险,否则不予销售、不享受相应优惠以及消费者将以高于约定车价购车。

审慎贷款购车

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尽量采取现款方式进行购车。确需贷款购车时,应全面了解汽车贷款公司经营现状,在认真对比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需求自行选择信誉度较好、实力强的汽车金融机构进行贷款,提防汽车经销商强制提供贷款机构。

谨防合同陷阱

消费者在办理汽车贷款时要细读合同条款,充分弄清合同条款,对于不清楚或有异议的条款内容,一定要工作人员对合同内容进行详细的解读并当面确认,弄清购车贷款的具体事项以及收费项目,在确定还款方式后,还需要确认还贷时间和最低还款额,避免因定期扣款不成功产生滞纳金,使还款成本增加并导致违约。

留存证据

在消费过程中,除签订书面合同外,口头协议也应计入合同之中,同时还应索取消费凭证,保留好购车协议、担保合同、消费凭证等各种重要文件。

拒绝强制交易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消费者对于商家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应当仔细询问,如发现商家存在无依据的不合理和非法收费项目时,应当果断拒绝并且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或依法向政府有关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进行反映和投诉,避免发生纠纷惹上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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